【案例】
犯罪嫌疑人任某等人注冊成立某植物科技公司,以投資“食葉草”項目為名,對外宣稱“食葉草”為國外傳來的保健品,對老年人有獨特的保健功效,大面積種植可帶來可觀收益,并在老城區(qū)的菜市場、公交站臺、公園等場所招攬老年客戶,承諾每單投資3000元,60天后退還本金和200元收益。截至案發(fā),共吸收資金340余萬元,涉及參與人90余名,其中60歲以上老年人占比達80%,部分老人因投入養(yǎng)老錢無法追回,陷入焦慮困境。
任某等人以 “食葉草” 項目誘導老年群體投資致其財產(chǎn)受損,屬于非法集資。那么我們該如何準確識別非法集資?它有哪些常見情形?我們又該如何做好防范呢?
什么是非法集資?
根據(jù)《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》,非法集資是指未經(jīng)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(guī)定,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,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。
判斷一起行為是否屬于非法集資,需同時滿足非法性、公開性、利誘性、社會性四個核心特征,這在任某等人的案件中體現(xiàn)得十分明顯:
●非法性:任某注冊的植物科技公司未經(jīng)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準,不具備吸收公眾資金的合法資質,卻以“投資種植”為名開展集資活動,本質是借用“合法企業(yè)”外殼掩蓋非法吸收資金的目的。
●公開性:團伙主動在菜市場、公交站臺等公共場所設點宣傳,通過發(fā)傳單、送禮品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推廣“投資項目”,而非局限于特定小范圍人群。
●利誘性:明確承諾“3000元投資,60天返本+200元收益”,折算年化收益率遠超銀行理財、國債等正規(guī)金融產(chǎn)品,用“短期高回報”誘惑受害人投入資金。
●社會性:集資對象是不特定的群體,最終涉及90余人,并非僅針對親友、同事等特定關系人,符合“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”的特征。
正是因為同時具備這四大特征,任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將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,受到法律嚴厲制裁。
非法集資的五大常見情形
從任某“保健品投資”案來看,非法集資的形式雖不斷翻新,但始終圍繞“抓住人群需求、降低防范警惕”展開,常見情形可總結為以下五類:
▲編造“精準”虛假項目:不法分子會編造“保健品投資”“養(yǎng)老基地眾籌”“中醫(yī)藥種植合作”等迎合特定群體投資需求的虛假投資項目,甚至偽造國外專利證書、專家推薦意見,把普通商品包裝成“能保健、能賺錢”的“雙效產(chǎn)品”,讓受害者誤以為是“符合自身需求的好項目”。
▲承諾“短期”高額回報:不像傳統(tǒng)非法集資需要長期鋪墊,新型非法集資往往強調“短期見效”,比如“30天返息”“60天回本”,初期還會按時兌現(xiàn)小額收益,用“嘗甜頭”的方式讓受害者放松警惕,甚至主動追加投資、介紹親友。
▲混淆“專業(yè)”投資概念:不法分子常利用“跨境投資”“生態(tài)農(nóng)業(yè)”“健康產(chǎn)業(yè)基金”等看似“高大上”的名詞,將普通的“交錢投資”包裝為“符合國家政策的新型投資模式”,致使受害者因“聽不懂、覺得專業(yè)”輕信騙局,造成經(jīng)濟損失。
▲營造“可靠”實力假象:部分團伙會租用裝修精致的辦公場地,擺放虛假的“合作協(xié)議”,甚至邀請“假專家”在社區(qū)舉辦講座,利用“看起來正規(guī)”的表象降低受害者的防備心。
▲利用“熟人”親情誘騙:這類案件中,不少參與者最初是被鄰居、老同事、甚至親戚拉攏加入,采用的是“熟人坑熟人”的模式。
如何防范非法集資?
①認準“金融牌照”,拒絕無資質誘惑:所有正規(guī)金融機構均需持有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或證監(jiān)會頒發(fā)的牌照,投資者可通過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官網(wǎng)(www.nfra.gov.cn)查詢。
②警惕“高息陷阱”,摒棄一夜暴富幻想: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“保本高息”“年化收益率高達15%”“穩(wěn)賺不賠”等虛假宣傳,天上不會掉餡餅,高收益背后必然是高風險。
③核實“項目真實性”,不被虛假包裝忽悠:注意核實偽造項目,可直接通過當?shù)仨椖肯鄬墓俜狡脚_進行驗證。
④保護“個人信息”,及時舉報投訴:不要輕易將身份證號、銀行卡號、手機號告訴陌生人,也不要隨便在非正規(guī)平臺填寫個人信息,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。